四川成都的周先生,近日开车去雅安救援一辆翻车的越野车时,在上山路口遭遇村民索要8000元钱,称上山的这条路是自己家的,如果把房子压坏了怎么办。事后便报了警,民警赶到后,男子矢口否认自己向周先生要过钱,第二天一早,周先生再次上山救援时再没有遭到阻拦,顺利将车子扶正救援成功。目前当地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事后男子虽然矢口否认,但是还是被周先生给录下了视频,本身来讲,周先生等人是上山救援的,这时候进行阻拦,确实很过分。
其实,若男子确实是阻拦救援,并索要财物的。那么男子的行为,具有敲诈勒索的性质,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本案中,涉事男子阻拦周先生救援,并称路是自己家的,过去后压坏了房子怎么办,由此拒绝周先生开车过去参与救援。此时如果被救援的人没有得到及时救援,就会有生命危险的话,那么此时周先生等人给了男子8000元的话,就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需要对其进行处罚。
当然,由于周先生的及时报警,对方并未得逞,此时便可以认定为敲诈未遂,对于未遂犯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有人讲这是乡村道路,都是村民集资修建的,外人开着越野车进入,必然会对道路造成很大的损害,同时,由于车子经过会给房基造成安全隐患,因此收费也是合理的。
这就要看收费的主体,即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对过往车辆收取费用,如果是经过批准,那么就是合法收费,而如果是拦路收费没有合法文件,那么就是违法行为。
同样,由于车子经过时确实给房基造成了安全隐患,如果造成了房屋有安全问题,那么即便通过后,是需要赔偿户主的损失,但是却需要经过法定程序。
值得关注的是,第一辆翻车的越野车是如何进入的,也是在缴纳了通行费后进入的吗,还是说偷偷进入的。毕竟当地村委有关人员称考虑到防火需要,已经禁止车子通行,并加装了护栏和标语,以此杜绝车辆通行,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也希望尽快还原事实。
“这条路是不是你修的?”,“我家的!”四川雅安发生了一个现代版上山要留下买路钱的事件。某救援队称去救援一辆翻车的越野车,从一条山路进山是最近的,没想到被一村民索要8000元,经过讨价还价,村民还是要5000元才让通行。救援队找到某一网红直播,该村民面对镜头虽然没有说到收钱的事,但坚持车子不能进,因为怕车子把他的房子压坏了。当网红问这条路是他修的吗?这村民大言不惭的说:“我家的!”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这古代江湖毛贼拦路打劫的话术,没想到今天还有人上演,还气势汹汹成路是他家的。
他门前的路,真的是他家的吗?
《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这男子所在之处,应该属于农村,农村的土地,其实不是属于他的,包括宅基地与自留地,都属于集体所有。因此,男子说路是他家的,那是法律认识的错误。严格来说,他家的宅基地都不是他家的。
《民法典》规定,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目测这条虽然是山路,但是铺了水泥,估计这水泥不是这男子家铺的,男子说这路是他家的,不知道有啥超过法律规定以外的依据可以拿出来。即使水泥是他家铺的,但并不意味着路是他家的,公路等交通通行的设施均属于国家所有,也是家,但是国家,不是他家。[捂脸]
男子后来接受采访成视频被剪辑,他没收过路费,不过,视频中,他说了这路不能过,路是他家的话,不知道这话又作什么解释呢?
如果强行索要过路费,金额还高达5000元以上的话,或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男子有空得看看刑法,琢磨一下这路到底是不是他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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