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体人:蔡当局不终止ECFA就是承认“一中原则”】大陆暂停台湾石斑鱼输入,台“农委会”主委陈吉仲说石斑鱼是被列入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早收清单品项,当初两岸签署时强调对台湾“让利”,如今却撤销,与ECFA早收清单意旨矛盾。不具名学者讽刺道,既然蔡当局对ECFA抱持负面解读,认为ECFA是“糖衣毒药”,是大陆对台湾农渔民的“套养杀”工具,建议民进党应主动出击,依据ECFA文本第16条终止协议规定,主动通知大陆终止ECFA。
台湾资深媒体人陈朝平今日在台媒撰文说,查ECFA内容,大陆除对台湾18项农渔产品让利外,加载早收清单里500多项的石化、工具机、纺织、运输工具,台湾也享有货贸减让。相反地,ECFA实施12年,迄今台湾仍然禁止大陆600农渔产品进口。遍查全世界的“双边贸易协议”,何时见过如此“不对等”的贸易协议?为什么大陆愿意对台“让利”,签署这样“不公平”的贸易协议呢?
文章指出,关键密码就在ECFA的全名——“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用“两岸”而不用“两国”,亦即指这份协议是基于“一个中国”的概念,而非基于“两个主权国家”的概念。换言之,ECFA是在双方不言而喻的“一中原则”下所签署,签署了这份协议,就意味着默认了“一中原则”。若非台湾默认“一中原则”,大陆哪里会牺牲自个儿的利益,“让利”给开发程度还高于大陆的台湾呢?
文章批评说,台湾怎么有脸接受大陆的“让利”,还不准大陆600项农林渔牧产品进口?又有什么颜面要继续享受大陆给予的零关税待遇?反之,蔡当局既然不承认“一中原则”,那么,台湾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大陆履行基于“一中原则”制定的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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