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讲师”“武大博士”“美女学霸”⋯⋯从小给人留下乖乖女印象的帅丽是湖南株洲人,2009年从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博士毕业,同年入职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化学生物系担任讲师。2010年,帅丽与湖南商人颜帅勇结婚,两年后生下一子。在周围人看来,1981年出生的帅丽工作顺利、家庭美满。但2016年8月30日,帅丽上完课后在大学校园内被警方带走,命运突然来了个大转弯。
2016年5月30日,自称与帅丽是武汉大学总裁班同学的刘勇,来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珞珈山街派出所报案,称帅丽在2013年11月21日以投资项目和月息三分的高额利息骗取其资金5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截至报案,帅丽只支付了6个月共计90万元的利息,没有归还本金。同年8月30日,帅丽被警方从学校带走配合调查,第二天她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办理了取保候审。
刘勇所说的“武汉大学总裁班”,全称是湖北百信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设的“企业资本运营与投融资策略研修班”。该公司官网显示,自2001年开始与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合办总裁班平台,开展不同类型的项目。颜帅勇于2011年上半年参加武大总裁班五班学习,正式职业是大学教师的帅丽也在2011年下半年报名了武大总裁班六班。不过在当时的报名表上,帅丽填写的身份是“湖北玛雅经典家居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新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在帅丽被执行强制措施之后,2016年9月至12月,又有数名武大总裁班六班学员向警方报案,称帅丽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向他们高息借款,但到期均未还款。这几名同学称帅丽频频失联,只是偶尔回电话或用各种理由搪塞,甚至将个别借款的同学在手机上拉黑。
2017年2月和8月,帅丽及其丈夫颜帅勇先后被逮捕。颜帅勇1977年生于湖南省涟源市,比帅丽年长4岁。据其弟弟颜帅彪介绍,颜帅勇16岁入伍,当兵四年后因残退伍,之后开始经商并逐渐把生意版图扩至建材、融资担保、食品、家居等领域。颜帅勇曾在湖北一所党校学习,后来又读了在职博士。
从名片上看,颜帅勇头衔颇多,包括新兴控股集团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湖北娄底商会会长、武汉硚口区人大代表、2012年湖北民营经济年度领军人物、2013年湖北民营经济十大杰出创新人物等。
2018年1月和6月,武汉市检察院指控帅丽、颜帅勇涉嫌诈骗罪,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武汉中院于2018年11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据武汉中院一审判决书记载,经审理查明,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帅丽以许诺投资好项目获得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于2013年1月至2014年期间骗取刘勇等六人资金1850万元,后伙同颜帅勇将资金以借款名义转移到二人控制的关联账户或高息转借他人;颜帅勇、帅丽还于2015年6月以需要借款周转为由与另一名被害人于渺签署借款协议,骗取其资金150万元。法院认定,上述借款除以支付利息形式返还部分资金外,其余拒不返还。在此期间,帅丽、颜帅勇将部分资金用于购房以及购买轿车等高消费,二人实际骗取七名被害人1110万余元。
2019年5月27日,帅丽和颜帅勇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分别处以有期徒刑13年和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和10万元。一审判决后,二人均提起上诉。
2020年6月湖北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认定该案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并发回武汉中院重审。该案于2021年5月下旬重审开庭,截至发稿尚未宣判。案发至今已逾五年,这起发生在总裁班同学之间的诈骗案还在等待进一步消息。
总裁班里的借款
2009年从武大化学学院博士毕业、拥有大学正式教职的帅丽,为何又在两年后回到武大读一个为期一年的总裁班?对于这个疑问,在财新联系到的数名帅丽、颜帅勇的亲友中,没人能给出确切答案。颜帅勇的弟弟颜帅彪猜测:“他们当时没跟家里人说过这个事情,可能是我哥也有点虚荣,想多搞点儿证书。他的名片上很多头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博士、商会会长等等,是我哥想读武大的MBA,我嫂子就跟着读了。具体我就不清楚了,可能觉得头衔越多越好,他们有时候也一起搞论文之类的。”
财新在中国知网上检索到多篇以帅丽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中,其中两篇有颜帅勇共同署名,包括一篇发表在中医药核心期刊《时珍国医国药》上名为《川芎嗪对β淀粉样蛋白的抑制》的论文。
根据项目官网介绍,颜帅勇和帅丽报名的武大总裁班课程是针对企业家们“迫切进入资本市场”,同时又对资本运作的理论、实践环节等缺乏了解,急需学习、提升的现状而推出的,目标是让企业家们“掌握丰厚的投融资理论、熟悉投融资具体实践环节、把握精准的投资时机”。2012年5月,颜帅勇拿到了盖有武汉大学公章的结业证书。
曾在武大总裁班学习过的一名学员表示,这个班上的同学要么是有闲散资金想做投资,要么就是来寻找资金的。帅丽就读的总裁班六班带班老师张媛媛也告诉财新,当时班里同学之间存在不少互相借贷的情况。
2011年下半年到2012年下半年,帅丽在武大总裁班六班就读。由于部分课程没有修完,到了2013年,她又到武大总裁班九班报了名。在总裁班,帅丽结识了刘勇、李丽阳和胡克东等同学。根据总裁班六班学员的说法,帅丽和李丽阳都是班上的班干部,两人当时关系比较亲密。
一名报案的学员曾表示,当时班上有一个同学以月息两分做融资,很多人曾借款给这名同学赚取利息。而帅丽开出的条件是月息三分,而且她说丈夫颜帅勇在贵州有和政府合作的项目,该项目属于政府回购,保证有高额的回报。
作为被害人之一的李丽阳回顾了她与帅丽之间的往来。“2012年在那个班上,帅丽说他们有担保公司,让同学都把钱放在她那里,她可以支付比银行收益要高的利息。那些年有蛮多民间借贷,结果那个钱她一直不还,本来说借3个月,但她每次不还,就继续延期,直到最后出事。”李丽阳说,帅丽在2013年开始找她借钱,开始有一段时间支付了利息,别人以为她有项目,“因为她有项目就借给她用嘛,用到最后出了事就还不了”。对于帅丽为何“出了事”,李丽阳给出的说法是“资金链断了”。
根据武汉中院一审判决书中的记载,被害人之一的刘勇称,2012年年底,他在武大第六期总裁投融资班学习时认识了帅丽。2013年11月,帅丽夫妇邀请他和女友魏某一起去公司参观,当时双方谈了一些关于金融投资方面的事情。其间颜帅勇有事离开,帅丽称在贵州有个政府项目需要周转资金,保证利润丰厚。“她向我借款500万元周转,月利率3%,我也没看她的项目合同就答应了。在11月21日,帅丽给我写了一张借条,我让女朋友转账500万元到帅丽的中信银行账户,当时支付了15万元利息,其后又共支付了6个多月的利息,再之后要求她还款,帅丽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不肯还款。”
在其他几名被害人的陈述中,帅丽找他们借款的过程与刘勇大同小异,有的借款分为多次。其中有被害人曾在2014年上半年犹豫过将资金借给帅丽是否安全,帅丽曾建议他问一下李丽阳,以此证明自己信用良好。这名被害人说:“我打电话向李丽阳咨询了一下,李丽阳说还是比较安全,每月的利息都在支付。”于是再次借给帅丽100万元。另外一名被害人也称李丽阳曾向她介绍帅丽颜帅勇夫妻信用很好,事业做得也好,把钱放在他们那里比较稳妥。
有了同学的背书,再加上高额利息和背后项目支撑,总裁班上的借贷网络悄然铺开。但是帅丽的高息借贷好景不长。财新根据一审判决书梳理,2014年下半年,帅丽开始失约,无法在还款日期归还借款人的本金,有时也会拖欠支付利息,发觉情况不对的借款人开始联系帅丽催款,帅丽却频频失联,经常手机关机或是呼叫转移。于是借款人联系到颜帅勇,颜帅勇向他们承诺,还款需要一段时间,贵州的项目正在跟当地协调资金。
帅丽和李丽阳的关系也走向破裂。2015年7月,李丽阳对帅丽、颜帅勇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在当年8月向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起诉了二人。李丽阳称,当时帅丽和颜帅勇主动要求调解,但仍没有在承诺的3个月还款期内还款,之后李丽阳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仅查封了一辆越野车进行拍卖。李丽阳认为,帅丽和颜帅勇是在承诺的还款期内转移了从贵州项目获得的项目款,因此夫妇二人的借款实际上是蓄谋已久的诈骗行为。
李丽阳对财新称,她不认为帅丽无法收回资金属于投资失败,而是帅丽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还以项目资金周转不开为理由向他人骗取巨额资金。
因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而将帅丽夫妇告上法庭的不止李丽阳一人。另一名被害人杨娟也在2016年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过帅丽、颜帅勇二人。在被告没有应诉的情况下,东西湖区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令帅丽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同时颜帅勇依约对帅丽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财新联系到诈骗案的另两名被害人于渺和杨娟,于渺表示对帅丽的行为究竟是诈骗还是民间借贷不作评判,杨娟回应称讨论该案件“不太合适”。
2018年11月,武汉中院对帅丽、颜帅勇诈骗案的一审进行了庭审直播。财新注意到,在法庭上帅丽承认自己借了钱,但否认诈骗。她表示,之所以从同学处借钱“是为了借给其他人,赚取息差”,因为“借出去的钱没有及时收回”,才导致无法归还七名被害人的借款。
在一审判决中,武汉中院认定帅丽、颜帅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借款为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共计1110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案子2021年5月在武汉中院重审时,帅丽的辩护律师提出,公诉机关起诉书根据被害人的陈述及被害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认定帅丽向各被害人借款总计2000万元,其中刘勇500万元、胡克东600万元、李丽阳250万元、杨娟300万元、于渺150万元,并认为帅丽均是以骗取财物为目的进行借贷,但实际上帅丽并非与各被害人仅发生过一次借贷关系,而是与其中多人长久以来发生过多次资金往来,且资金往来在案发前就存在。
在案件重审阶段,武汉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办案机关委托,对帅丽、颜帅勇诈骗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其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根据银行流水,帅丽、颜帅勇及其控制的公司共收到七名被害人的资金5695万余元,帅丽等人向其支出4966万余元,欠款729万余元,与此前认定的借款2000万元和欠款1110万余元金额不符。
辩护律师认为,如此长时间的资金借款往来和高额度的还款比例,难以认定帅丽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资金的故意,反而证明帅丽信誉良好,具有还款的意愿及能力。此外帅丽在其工作的中南民族大学校内被抓,足见她没有恶意逃债的故意和行为;帅丽没有按时偿还借款,原因在于其借出的资金无法按时收回,加上银行断贷造成现金流紧张,再加上贵州项目借款迟迟无法结算导致资金不能回流,由此导致连锁反应。
财新向本案各被害人询问与帅丽夫妇资金往来的完整情况,未获回复。
争议“好项目”
在一审认定的七名被害人中,多人都表示借款前曾受邀参观过颜帅勇位于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工业园的公司。武汉市检察院也指控,为了让同学相信自己有经济实力,帅丽和颜帅勇曾邀请包括刘勇、李丽阳在内的多位武大总裁班同学到夫妻二人开办的公司办公楼参观。有参观过的人称办公室里装修豪华,陈列了很多古董。
一审庭审中,帅丽承认自己邀请过同学参观写字楼,但是“没有想说让这些人觉得我们很有实力”。颜帅勇则称,自己不清楚帅丽邀请同学参观的事情。
帅丽所在总裁班带班老师张媛媛向财新回忆,曾在2013年下半年和十几名武大总裁班的同学一起参观了帅丽的办公楼。不过她称,当时班上有很多同学会邀请其他人参观办公楼,“也不是说有什么重要的目的一定要去,就是大家转了一下、坐了一下、聊了一下”。
被害人口中反复提到的“好项目”,指的是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水城经济开发区示范园(下称“水城安置房项目”),这是湖北湘商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湘商公司”)在2013年9月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项目。湘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颜帅勇。
根据上述双方签订的项目建设框架协议,该项目总共分为三期,规划概算约20亿元,由湘商公司在水城经开区成立相关机构负责项目的实施,第一期建设安置项目工期为8个月,之后两期建设安置项目届时按项目批复执行,目前该项目只进行到第一期。
财新数据显示,2013年12月3日贵州新兴城城镇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新兴城公司”)成立,最初法定代表人是帅丽。新兴城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湘商公司和湖北楚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和49%。湖北湘楚资产管理公司则由武汉市新兴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兴投资”)和颜帅勇分别占股99%和1%。新兴投资成立于2002年11月,注册资本980万元,颜帅勇、帅丽分别持股95%和5%,颜帅勇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新兴投资的简介显示,这是一家集工业地产、金融、建筑工程等于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公司,旗下多家全资下属公司,包括帅丽在武大总裁班报名时所写的湖北玛雅经典家居有限公司。颜帅彪告诉财新,新兴投资就是颜帅勇对外说的“新兴控股集团”。
新兴投资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洪山广场保利大厦47楼的办公地,颜帅彪告诉财新,当初公司进驻该办公地较早,最初租金较低,后租金上涨后正赶上公司资金链困难,贵州项目未能及时支付尾款,导致物业费缴纳逾期,之后物业禁止人员出入办公。图/受访者提供
2014年,新兴城公司与水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第一期建设安置项目的代建协议,约定建设周期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安置房价款根据每栋安置房的建设进度按比例分期拨付。2015年8月11日,新兴城公司与水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第一期项目住宅回购协议书,按“分批交房,分批付款”的方式,新兴城公司分七批交房,政府相应分七批支付回购房款。
刘勇的女友魏某在证人证言中称,2013年11月,她和刘勇受帅丽邀请前去颜帅勇的公司参观,当时帅丽向他们介绍了颜帅勇在贵州的水城安置房项目,并询问他们是否有兴趣参与。魏某说,当时之所以会借钱给帅丽,是考虑到水城安置房项目是政府回购项目,政府会在工程结束前就提前支付一部分款项,因此觉得没有风险,如果当时帅丽不是以这个项目为由,是不会借钱的。武汉中院一审判决书记载,至少有五名被害人称帅丽在借款前跟他们提过颜帅勇在贵州的水城安置房项目。
对于多名被害人称是在得知水城安置房项目后才借款、认为借款是用于该项目的说法,一审庭审中帅丽予以反驳。她称自己从未向借款人承诺借款将被直接用于该项目投资,此前签订的借条、借款协议也无一表明借款用途或借款去向。帅丽的辩护律师也提交了一组证据,包括帅丽与被害人之间的借款、还款明细及银行流水,其中显示帅丽和李丽阳、胡克东最早在2012年7月和2013年1月就已发生过借款资金往来。律师称,当时水城安置房项目尚不存在,也未开工建设。不过公诉方当庭认为这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无法证明。
实际上,帅丽与新兴城公司之间的真实关系扑朔迷离。财新数据显示,帅丽从2013年12月新兴城公司成立到2015年8月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此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颜少良。前述第一期项目住宅回购协议书签订于2015年8月11日,在协议落款处,乙方盖的是新兴城公司公章,在“委托代理人”处盖的则是帅丽的个人章。
但帅丽在一审庭审中强调,自己只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从来没有参与过新兴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对公司的具体状况不清楚。帅丽称,她和新兴城公司之间是借贷关系,新兴城公司是独立运营的公司,当初她要求担任法定代表人,是为了控制资金风险,之所以在2015年8月11日退出,是发现担任法定代表人也不能控制风险。“我和新兴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的时间忘记了,具体内容就是普通的借贷合同。”帅丽称。
案件重审时办案机关提交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显示,在2013年至2017年,帅丽等人转入新兴城公司资金为1684万余元,收到新兴城公司资金为3224万余元。案件重审阶段帅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帅丽与新兴城公司之间仅为债权债务关系,这与帅丽向其他人员出借款项赚取利息差额的行为如出一辙,更加证明帅丽从事的就是借入资金并对外放贷以赚取利息差额的民间借贷行为,并非报案人所称的水城安置房项目所需。
财新了解到,该案一审开庭前,帅丽方提供了与新兴城公司的借款协议和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作为证据。帅丽在借款协议中以1.8%的月利率借款给新兴城公司,并在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中以“法律顾问费”的方式收取约3.2%的月息,帅丽通过两份合同的方式收取总共约5%的月息。但公诉方认为该材料存在瑕疵,对真实性表示质疑。由于协议上只有新兴城公司一方的盖章或签字,缺少帅丽的签名或收取法律顾问费公司的公章,材料可能是事后补的。
陈桂贤是负责水城安置房项目的新兴城公司副总经理。他告诉财新,当初帅丽担任法定代表人是因为“她借给了公司很多钱”,而公司的实际运营一直是由职业经理人负责,2015年颜帅勇发现水城安置房项目在和政府对接上出现了问题,才将法定代表人换成了自己的父亲颜少良。颜帅勇的弟弟颜帅彪也表示,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因为帅丽通常待在武汉,几乎不去贵州,而父亲颜少良说自己想找点事做,颜帅勇才安排他去贵州上班。
为何帅丽与新兴城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和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上都没有帅丽方的签字?陈桂贤称,这些合同是由帅丽方提供的,公司没有留存,而只有合同模板,“听说当时她对外借出的钱都是采取这个模式,如果对方按时还本付息,帅丽就可以不签这个合同了;如果对方没有按时还付,她再补签后走法律程序”。
颜帅彪曾在水城安置房项目中负责接待工作。他告诉财新,此前曾有帅丽的总裁班同学到六盘水考察,确定项目是否真实存在以及帅丽、颜帅勇是否有能力还钱。
一审判决书中记载,李丽阳曾在2016年5月与律师一起飞到贵州了解这个项目。李丽阳对财新称,这个项目不是假的,还是盈利了,但她认为,“帅丽将项目盈利的钱都自己挥霍了,就还不上这个钱了”。
不过陈桂贤说,水城安置房项目第一期项目实际到2016年的11月、12月才完工,至今仍有1亿余元尾款没有支付。他向财新出示了一份落款为新兴城公司但没有盖章的工程结算汇总表,其中显示水城经开区在前期向新兴城公司拨款1.59亿元,但新兴城公司已向各施工队及相关协作单位支付超过2.5亿元款项。另外根据一份由新兴城公司自行编制的文件,水城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应回款总计约2.74亿元。
钱去哪儿了?
如果确如帅丽所言,她与新兴城公司之间仅为借贷关系,那么除了借给新兴城公司的钱,其他资金流向了哪里?
据武汉中院一审判决书记载,帅丽表示自己做的是放贷业务,向总裁班同学借钱是为了再借给其他人赚取息差。庭审中,帅丽称在2013年至2014年把资金拆借给了刘鹏飞、严刚、刘小惠等人,其中借给刘鹏飞的数额在50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借给刘小惠200万元,借给严刚大约1000万元到2000万元,“还有一些人具体的账目要看流水”。帅丽说,这些人是经商的,具备一定经济实力,有的前期正常支付利息,但逐渐因资金问题不再付利息,也没有还款。根据帅丽提供的借款协议,她以月利率1.8%和日利率0.06%借款给严刚和刘小惠,借款期限分别是1年和15天,两人均以名下公司或其股权,或第三人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来提供担保措施。
一审时,武汉市检察院指控帅丽和颜帅勇拒不交代资金的去向及提供有关账目,采取高息骗取资金、低息借出的方式转移资金。庭审中公诉方质问帅丽,为什么要以3%的月利率吸收资金,而仅以1.8%的月利率和他人签订借款合同,将资金以明显“高进低出”的方式借出?帅丽回答道,因为担心利息太高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将利息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写进借款协议里,另一部分在法律顾问合同中以“法律顾问费”的方式来收取,两部分费用相加,放贷的月利率可以达到3%—6%。
检方同时指控帅丽、颜帅勇夫妇还以购买高档轿车及为其子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购买香港高额保险等高消费的方式,肆意挥霍借款人的资金。据财新了解,高档轿车是指帅丽在2014年4月购买的两辆奔驰轿车,一辆价款约142万元的供颜帅勇使用,另一辆价款51万元的自己用。帅丽在庭审中说,两辆奔驰轿车是分期付款买入,购车款用的是自己赚的钱,并没有挥霍被害人的钱来买车;而给儿子在香港买的保险是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合同总金额是10万美元,每年分期不到1万美元,且分十几年缴纳保险费,只有孩子出现重大疾病或死亡时才会得到赔付。根据帅丽方提供的购车材料和个人保险计划建议书,帅丽并非一次性支付购车款,两辆车实际分别支付了约43万元和20万元,其余为银行贷款;给孩子缴纳的保险费为2123.85美元。
一审庭审时法官还向帅丽发问,起诉书中载明查封其夫妻二人房产20套,这些购房款来自哪里?帅丽说,有一部分是在2012年之前全款购买的,用的是经商收入;还有一部分是分期购买的,是经营收入,没有用被害人的资金。
帅丽的说法在一审时并未得到武汉中院认可。武汉中院认为,虽然帅丽称购车的资金来源于武汉亚马逊经贸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亚马逊公司”)的经营收入,但据税务机关出具的对外提供涉税信息告知书证实,成立于2008年的武汉亚马逊公司税款缴纳总额仅为5919元,该公司经营状况不足以帅丽承担购买高档轿车的费用。
对此,案件重审时帅丽的辩护律师表示,不能完全凭借税费缴纳金额的多少来判断公司经营收益高低,因为一方面近年来国家出台了针对中小型企业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另一方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会使用合理避税的手段。辩护律师指出,帅丽和颜帅勇二人所经营的公司在众多银行有着较高的贷款额度,一个没有较高收益、未在正常经营的企业不可能获得银行上千万元的贷款额度。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显示,帅丽、颜帅勇及他们控制的相关公司现有银行贷款余额总计3062万元,其中在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信银行分别贷款800万元、450万元和400万元。
不过,两辆奔驰轿车的去向现在也成了谜。一审判决书记载,帅丽称自己将两辆奔驰轿车抵押给了湖南株洲的债权人言某,因为之前向言某借了100万元。帅丽表示只知道言某在教育系统工作,“具体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记不起来”。
财新辗转联系上言某。其承认自己与帅丽之间有过“大几十万元”的借贷关系,且帅丽在资金链断裂之后也尝试过多种方式向她还款。但言某称自己不知道奔驰轿车的去向,甚至不知道帅丽买过奔驰轿车。
事实上,帅丽、颜帅勇的资金借贷盘子可能更大。根据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由于本案七名被害人转入帅丽等人银行账户资金与账户上的其他资金混合使用,其资金流向涉及将近60个主体。此外财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帅丽和颜帅勇至少涉及30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追偿权纠纷,相关主体包括个人、银行和公司。
颜帅勇曾在案件一审庭审中称,帅丽没有跟自己说借款和利息的事情,也不清楚有部分资金流入了自己掌控的新兴城公司。颜帅勇称资金拆借是帅丽自己所为,他帮帅丽还款是基于夫妻感情,“我们没有分工,帅丽的事情我没有参与”。
颜帅勇还说,在资金没有出现断档之前,自己累积的有形、无形资产大约有5亿元,2015年前后年收入大概有5000万元,自己有能力帮帅丽还款。
法庭上辩护人发问:“既然有这么多资产,为何没有帮帅丽归还借款?”颜帅勇说,在湖北孝感和贵州有项目,其中贵州水城安置房项目即将结算。自己此前向帅丽总裁班的同学承诺,把这个项目约9000万元的政府回款分出一部分来偿还帅丽的欠款,只不过政府的款项还没有落实到位。除此之外,在固定资产方面,前期做贸易时搞的仓库值8000万元左右,但仓库没能及时处理;武汉市内大概还有4000万元资产,大部分和银行对接做了抵押贷款,有部分残值处理比较麻烦,还款就没有用武汉的资产,另外也有一些应收款没有及时处理。
颜帅彪告诉财新,颜帅勇名下业务很多。“比如城建,就有贵州的水城安置房项目和湖北孝感的项目,这是他非常大的一个败笔,他对城建一窍不通。之前都是他的朋友在负责相应的项目。”
一审判决书记载,武汉中院查明,新兴城公司2013年至2018年纳税金额为零,颜帅勇、帅丽名下成立于2012年至2014年期间的新兴投资、湖北湘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湖北新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均无纳税信息,也没有实际经营。颜帅勇在上诉状中称,新兴城公司纳税金额为零是因为和政府方面签订的协议中约定贵州水城安置房项目免税,至于11家没有纳税信息的公司,是出于公司发展、完善股权结构而成立的公司,“公司股权结构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没有开展实际经营,是在推进当中”。
从“学霸”到“诈骗犯”
一审庭审中披露的信息显示,帅丽作为大学教师的年收入在20万元左右。工作稳定、收入尚可的帅丽为何做起了资金拆借业务,至今仍是一个谜。
帅丽的母亲对此也给不出确切说法,甚至有所怀疑。“我们老两口有养老金,也不要她养,她自己是一个教师,手上又没有工程,她借这么多钱要干什么呢?”
帅丽的母亲对财新称,帅丽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成绩不错,考入湖南师范大学后便开始做家教赚钱,从大一下学期开始就没再向家里要过生活费。工作后帅丽有时放假回家,还会免费给自己同事或亲戚的孩子辅导功课。
一名帅丽的同学兼好友也向财新表示,帅丽从小学起就是“学霸”,性格积极向上且非常有自信,不仅如此,帅丽在中学时期还是很有名气的“冷美人”,身边不乏追求者,但帅丽对此不屑一顾,把精力完全放在了学习上。
帅丽的婚姻出乎身边人意料。据帅丽母亲和好友的说法,帅丽在没有告知父母和好友的情况下,在2010年与同为湖南人的颜帅勇登记结婚,两人没有举办婚礼。至于帅丽如何与颜帅勇结识,以及结婚为什么要隐瞒亲朋好友,帅丽母亲表示并不清楚,只知道二人可能是在2009年帅丽博士毕业前后相识。“因为帅丽的户口在学校,所以我们知道的时候他们已经领好结婚证了,帅丽去了武汉,我们一直在湖南,也不知道他们的事情。”财新向颜帅彪询问颜帅勇与帅丽如何相识,得到的回答也是不太清楚。
曾在大学本硕时期和帅丽同窗的一位湖南某大学教师向财新记者描述,记忆中的帅丽“长得漂亮、学习认真、性格很好”,但帅丽却在2017年之后没有被中南民族大学续聘。
帅丽曾经的同事、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化学生物系一位教授告诉财新,学校实行四年一聘的岗位聘用制,2017年正好到了帅丽的续聘期。他记得当时看到过一则公示,帅丽考核不合格,之后帅丽的名字就再没有在学院的教师名单中出现过。
在这位教授印象里,帅丽“毕竟是武大化学学院毕业”,科研能力还可以,思路也比较清晰。据其介绍,帅丽曾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课题项目,在学校里讲授《生物无机化学》和《结构生物学》两门课,“在学生中评价也不错,形象好、气质佳,有不少学生选她做毕业论文导师”。
他同时表示,帅丽对科研投入的精力不多,比较频繁的时候一周会到学校三四次,基本是早上九十点来,下午四五点钟就走。“当时帅丽的办公室正好挨着电梯口,有时候灯都不亮着,领导觉得这样对学校影响不好,对其他老师也不好,就把我的实验室和她的合并在一起,让我平时也多点拨辅导一下。”这位教授提到,高校原则上不允许教师在外兼职,学院领导也知道帅丽在外经商,采取过一些措施阻止,其他老师只是断断续续了解过一些。
帅丽母亲告诉财新,帅丽曾表示过想专心搞科研,“她说自己读书读得不容易,要把科研一直搞到底”,不清楚为什么后来女儿没有把心思用在科研上。在她眼中,帅丽就是一个“书呆子美女”,“根本就没有一点社会经验,处理事情也不会拐弯”。
帅丽母亲还记得,帅丽打来的最后一通电话是给儿子纠正英语发音。案发以后,帅丽曾让律师带话,嘱咐母亲一定要把外孙教育好。帅母说,这几年抚养外孙靠的全是自己和老伴的退休金,帅丽被抓时孩子只有四岁半,如今已经九岁了。
很难理解,这一对有高收入、高智商,而且社会地位都很好的夫妻,怎么会为这一点钱搞得身败名裂!从文章中的细节觉得就是不愿意还钱,所以事情越搞越大,理解不了!欠钱如果真的是周转或者三角债坦诚的面对,把事情讲清楚,留得信誊还在随时可以翻身。这样一搞全玩完,有可能还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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